19歲以下想要參加2014年亞洲運動會壁球賽的選手們看過來。
102年5月4日~5日(星期六、日)在台北市內湖運動中心舉辦選拔賽,
該專心練球囉~!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(一)字第1020011315號函辦理。
二、主 旨:為推廣壁球運動培訓優秀青少年壁球選手,配合政府推展競技運動及全民運動政策,引導青少年投入壁球運動領域,養成運動習慣,涵養國民健康體適能。促使壁球運動向下紮根,激勵青少年球員奮發向上,以提升壁球技術水準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臺北市政府體育局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壁球協會
五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壁球協會、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
六、比賽時間:民國102年5月4日至5月5日(星期六、日)。
七、比賽地點: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壁球場。 (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)。
八、參賽資格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,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件。
九、比賽組別:
男子組:
〈一〉滿11歲-未滿13歲
〈二〉滿13歲-未滿15歲
〈三〉滿15歲-未滿17歲
〈四〉滿17歲-未滿19歲
女子組:
〈一〉滿11歲-未滿13歲
〈二〉滿13歲-未滿15歲
〈三〉滿15歲-未滿17歲
〈四〉滿17歲-未滿19歲
十、比賽辦法: (一)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壁球協會2013年單打比賽規則。 (二)賽制:循環賽。採五局三勝制,每局11分。
十一、報名方法:
(一)報名費:免費。
(二)詳填報名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郵寄 至本會聯絡處。地址:900-屏東市大安街23號 王文瑞收
(三)聯絡電話:0933-381201 本會祕書處 王文瑞。
(四)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02年4月30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五)E-Mail:Gsract.squash@msa.hinet.net
十二、報 到: (一)時間:102年5月4日上午10:00。 (二)地點: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壁球場(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)
十三、抽 籤 : 由本會代抽並於102年5月2日公佈賽程。 種子之分配:依最近比賽之成績排定。
十四、競賽規定事項:
(一)各參加比賽單位,應於賽前30分鐘到場。
(二)超過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賽者,以棄權論(以大會掛鐘為準)。
(三)為了比賽進行順利,場地安排及出場順序大會有權調度,各球員不得異議。
(四)參加比賽應攜帶國民身分證,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,以備查驗。
(五)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,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,各球員不得異議。
(六)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,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即取消比賽資格。
(七)如有抗議事件,須於事實發生半小時內具正式抗議書送本會審查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,以本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,抗議成立,保證金退回。
十五、獎勵辦法:
(一)各組優勝前三名頒贈獎狀乙張、獎品乙份。
(二)男、女選手前三名獲選為本會參加2014年亞洲運動會壁 球賽儲備選手資格。
十六、本規程如有修正,由本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。
102年5月4日~5日(星期六、日)在台北市內湖運動中心舉辦選拔賽,
該專心練球囉~!
一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(一)字第1020011315號函辦理。
二、主 旨:為推廣壁球運動培訓優秀青少年壁球選手,配合政府推展競技運動及全民運動政策,引導青少年投入壁球運動領域,養成運動習慣,涵養國民健康體適能。促使壁球運動向下紮根,激勵青少年球員奮發向上,以提升壁球技術水準。
三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體育署、臺北市政府體育局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壁球協會
五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體育總會壁球協會、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
六、比賽時間:民國102年5月4日至5月5日(星期六、日)。
七、比賽地點: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壁球場。 (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)。
八、參賽資格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,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件。
九、比賽組別:
男子組:
〈一〉滿11歲-未滿13歲
〈二〉滿13歲-未滿15歲
〈三〉滿15歲-未滿17歲
〈四〉滿17歲-未滿19歲
女子組:
〈一〉滿11歲-未滿13歲
〈二〉滿13歲-未滿15歲
〈三〉滿15歲-未滿17歲
〈四〉滿17歲-未滿19歲
十、比賽辦法: (一)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壁球協會2013年單打比賽規則。 (二)賽制:循環賽。採五局三勝制,每局11分。
十一、報名方法:
(一)報名費:免費。
(二)詳填報名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郵寄 至本會聯絡處。地址:900-屏東市大安街23號 王文瑞收
(三)聯絡電話:0933-381201 本會祕書處 王文瑞。
(四)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02年4月30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五)E-Mail:Gsract.squash@msa.hinet.net
十二、報 到: (一)時間:102年5月4日上午10:00。 (二)地點:臺北市內湖運動中心壁球場(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)
十三、抽 籤 : 由本會代抽並於102年5月2日公佈賽程。 種子之分配:依最近比賽之成績排定。
十四、競賽規定事項:
(一)各參加比賽單位,應於賽前30分鐘到場。
(二)超過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賽者,以棄權論(以大會掛鐘為準)。
(三)為了比賽進行順利,場地安排及出場順序大會有權調度,各球員不得異議。
(四)參加比賽應攜帶國民身分證,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,以備查驗。
(五)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,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,各球員不得異議。
(六)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,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即取消比賽資格。
(七)如有抗議事件,須於事實發生半小時內具正式抗議書送本會審查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,以本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,抗議成立,保證金退回。
十五、獎勵辦法:
(一)各組優勝前三名頒贈獎狀乙張、獎品乙份。
(二)男、女選手前三名獲選為本會參加2014年亞洲運動會壁 球賽儲備選手資格。
十六、本規程如有修正,由本會報請教育部體育署核備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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