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屆協會盃壁球菁英賽暨亞洲區國家代表隊選拔賽競賽規程

一、依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體委競字第 號函辦理。

二、主 旨:為提倡壁球運動,增加壁球運動人口及技術水準。選拔優秀壁球選手,代表我國參加2012年亞洲區壁球錦標賽。同時並選出我國參加2014年韓國仁川亞運會壁球賽儲備選手。

三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高雄市體育處、高雄市體育會

四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壁球協會

五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體育會壁球委員會

六、比賽時間:民國101年3月10日至3月11日 (星期六、日)

七、比賽地點:高雄市中正技擊館壁球場(高雄市中正路一路99號B1)

八、參賽資格: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,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件符合以下資格之一者。
(一)99、100年度參加全國青少年壁球錦標賽獲得前6名者。
(二)99、100年度參加協會盃壁球錦標賽獲得前6名者。
(三)99、100年度參加協會主辦比賽及全國分齡賽獲得前3名者。
(四)以上參加選拔賽之選手須填具其成績以供審查,凡未填明成績者本會不
予受理報名。


九、比賽組別:(一)男子組單打、(二)女子組單打

十、比賽辦法:
(一)規則:採用世界壁球總會2010年單打賽規則。
(二)賽制:淘汰賽。採五局三勝制,每局11分。

十一、報名方法:
(一)報名費:免費。
(二)詳填報名表,並附上成績證明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掛號方式郵寄
至本會聯絡處。地址:900-屏東市大安街23號 王文瑞收
(三)聯絡電話:0933-381201 本會祕書處 王文瑞。
(四)截止日期:即日起至101年3月5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(五)E-Mail�Gsract.squash@msa.hinet.net

十二、報 到:
(一)時間:101年3月10日上午10:00。
(二)地點:高雄市中正技擊館壁球場(高雄市中正路一路99號B1)

十三、抽 籤 : 由本會代抽並於101年3月8日公佈賽程。
種子之分配:依最近比賽之成績排定。

十四、競賽規定事項:
(一)各參加比賽單位,應於賽前30分鐘到場。
(二)超過比賽時間10分鐘未出賽者,以棄權論(以大會掛鐘為準)。
(三)為了比賽進行順利,場地安排及出場順序大會有權調度,各球員不得異議。
(四)參加比賽應攜帶國民身分證,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,以備查驗。
(五)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,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,各球員不得異議。
(六)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,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即取消比賽資格。
(七)如有抗議事件,須於事實發生半小時內具正式抗議書送本會審查,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,以本會之判決為終結不得再行抗議,抗議成立,保證金退回。

十五、獎勵辦法:
(一)各組優勝前六名頒贈獎狀乙張、獎品乙份。
(二)男子選手前四名當選為本會參加2012年亞洲壁球錦標賽及東亞壁球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手,並選出第五名、第六名選手為備取資格選手。
(三)女子選手前二名獲選為本會參加2012年東亞壁球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選手,並選出第三名、第四名選手為備取資格。
(四)男、女選手前六名獲選為本會參加2014年韓國仁川亞運會壁球賽儲備選手資格。

十六、本規程如有修正,由本會報請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備後實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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